2009年8月27日 星期四

災後重建 變「災害重見」


〔摘要8.27.2009楊菁菁/高雄 自由〕台灣原住民卡那卡那富族,至今全球僅剩下四百多人,全部居住在高雄縣那瑪夏鄉部落,如今隨著路毀橋斷,回家的路非常遙遠,族人長老翁坤及婦女代表阿布?擔心政府強硬的重建遷村後,族人分散各地,卡那卡那富族可能因而滅絕消失


長期研究原住民部落文化的黃暉榮表示,馬英九政府剛開始被罵救災無力,如今想在重建階段中贏得民眾信心,因此不停地趕進度,缺乏討論與溝通,根本沒有把原住民部落意見納入,成為一台暴衝又沒有方向感的車輛。


文化工作者,看到部落文化受到有史以來最大災難。黃暉榮呼籲,立法院應該要到災區與部落族群討論重建議題,才能通過重建條例,否則,目前版本的重建條例,會將台灣的本土文化根源都殺死了!


〔摘要8.27.2009郭芳綺/高雄 自由〕立院預定今天審議通過「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」,不過由高雄市社區大學、志工社團及南部地區NGO團體組成的「那瑪夏鄉後援會」,昨天重批該條例草案草率、便宜行事,重建委員會竟無原住民災民代表,災區家園被毀滅已夠可憐,現在又要被剝奪重建自己家園的權益,這已經形同滅族,簡直比風災還可惡。


那瑪夏鄉後援會一連兩週進入災區、安置所進行訪談,發現重建特別條例草案內容,與災民的需求,相差十萬八千里,不僅如此,重建委員會無災民代表,所有內容都是國家行政的作為,根本沒有問過災民意見。


綠色協會總幹事魯台營說,政府要求小林村盡快決定未來居住所在,結果短短三天內就決定了遷村,這是很可惡的事情,他認為政府安置計畫應該一步一步來,先讓災民短期安置兩、三個月,讓他們有時間思考才對,救災速度這麼慢,政策卻都是倉促決定,本末倒置。


那瑪夏鄉愛鄉協會總幹事韃虎說,遷村對原住民來說是大事,布農族是高山民族,對土地依賴度很高,如果沒了土地、就沒了文化,沒文化就等同滅族,這比風災滅村還要可惡。


【摘要8.27.2009蘋果 陳永龍】莫拉克風災後不到一個月,政府救災慢被罵後,轉為重建急、立法草率。正當災民忙於復整自己家園、無暇留意政策救助重建內容時,立法院朝野兩大黨卻立即想盡速通過《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》。


但此重建條例不僅無視「原住民」與「部落」的特殊性,實無助於原鄉重建,可能淪為「災害重見」條例。當原住民忙於連結被分散的族人與部落重整,重建條例幾乎所有災民,都沒聽過或知曉有此事情,遑論參與決策。


824日有南方部落重建聯盟,暴露政府救災安置的不力825日,魯凱族人組織了「莫拉克災後魯凱族何去何從」討論會,才知道有所謂的重建條例;如同霧台鄉救災英雄柯信雄所說:我們忙於救災與安置重建,卻不知此條例的危害比風雨可怕,恐會消滅我們族群!


此條例草案有關臨時安置、中繼安置與「重建」混淆不清;光是此次受災對象80%是原住民,條例卻絲毫沒有「原住民」或「部落」概念,族群文化脈絡完全沒納入,便知其粗糙之法西斯政策暴力!


不檢討過去山林破壞的元兇,主要和大型開發如森林砍伐、工程建設等有關,又把未來安全評估,交給這些單位,並迴避環境影響評估與法規,難保不造成更惡化既有生態環境。因此,重建條例在「基本理念」方面首先應以「部落」作為受災基本單元思考,而不只是家戶或個人;文化重建以及族群和土地關係之重建,更是重建核心。


同時,得全面檢討國土保安、治山防洪政策的問題,如水庫、攔砂壩等工程掛帥問題,並依據聯合國「國內流離失所問題指導原則」,正視國家有特別義務,保護原住民族等和土地關係密切族群之權益,使他們免受遷移。


其次,重建之「總體目標」應以原住民族群與部落為主要目標對象,以原住民各族群部落之傳統領域範圍,為主要的安遷地點之優先考量,而考量部落的安全,以及社群、生計、文化等之重建為主要目標,而不只是家屋重建或補助。同時,也以重建原住民族傳統知識系統,對山林保育的貢獻,喚起其自古以來與災害共存、求生的自救組織運轉。


第三,在執行策略方面,從安置到重建每個環節之人力運用,應以原住民在地部落的組織與人才,為優先考量對象,使其成為重建主要力量與未來的山林守護者。並探討所有避免遷移的替代方案,萬不得已得要遷移,則應該確保族群部落與家庭集體不受拆散,並由他們直接參與遷居地之選擇與規劃、設計、施工、管理等事宜。


此外,提供財政資源,給各部落重建委員會或自救會,開啟部落重建會議之討論與運作,透過以工代賑自力造屋作為重建原則,應被強調。否則,在過程、形式與內容粗糙不堪的狀況下,在此呼籲立法院務必暫緩通過《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》。


待各族群部落會議運轉後,徹底討論此條例內容,再來制定適切的重建特別條例。否則,1000億預算無助於原鄉重建,卻可能淪為未來危害性的工程利益大餅,製造下個10年的未來災害。 【開南大學觀光與餐飲旅館系助理教授】


參考資料:災害重建 特別條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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