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6月24日 星期三

從北海道看M型台灣

【吳芳銘 中國時報2009.06.24摘要】縣市升格提案,正在寫下攸關台灣區域規畫發展的重要里程碑。日本的行政畫分為一都(東京都)、一道(北海道)、二府(京都府與大阪府)四十三縣。東京都、北海道與大阪府與縣為同一級,但並非是「最大三個行政區」。

國人對北海道並不陌生,大自然的景觀、農業和城鎮風貌是其特色。她擁有日本國土最大面積、人口密度最低,不足全國平均值的25%。其第一產業約4%弱,較全國平均為1.5%為高;製造業比重為9%,遠比日本平均值21%為低。其年平均國民生產毛額(GDP)也低於日本均值。

這正好指出本文提問:以北海道如此條件,為何能成為直屬中央管轄且唯一的道?且中央政府還不吝給予財政支持,來改善基礎建設、調整產業型態和提升生活水準。

明治維新時,北海道僅有五萬人口,經濟文化落後。但由官方主導的北海道綜合開發自一八六九年以來已持續140,讓北海道徹底改頭換面。以戰後階段來看,北海道開發,是日本為解決戰後初期的糧食、就業問題和推動經濟復元的重要國策。

1955年日本經濟恢復後,又把開發北海道與現代化進程相結合,延續持續開發北海道仍是基本國策。在產業振興上,重視農業發展,推動規模化、機械化和高效化;在交通建設上,從一般的公路、港口、鐵路發展為陸、海、空高速交通網;1980年後,更由重視經濟轉向生活品質

戰後至今共六期的「北海道綜合開發計畫」,破除邊緣就是落後的魔咒,使原本落後的北海道,緊跟著日本經濟成長的腳步前進。屆1991年,北海道人均收入等同於日本人均的90%。到第五期目標年的1997年,已從「放牛班」擠身為「中等班」。GDP也從1952年約0.28兆日元增為千禧年的20兆日元;人口成長率從戰後至今高達63%,現有人口570萬。

1950年制定的《北海道開發法》是其開發的基本法,訂下了「開發與行政分離」、中央政府直轄開發的方略、中央直屬機關的設置和大力度的財政金融支持等原則。在財政支持上,日本對北海道始終採取高於其他都府縣的補助特殊政策。實施基本法以來,投入開發的財政支持占全國比例一成以上,六年代初還曾高達15%,為全國之冠。到2000年為止,日本對北海道開發累計投資二十三兆日元。

總之,北海道的開發經驗指出了,日本空間經濟和區域規畫,藉由政府干涉而矯正核心邊陲間的不平衡現象,重視弱勢區域經濟分配和發展。顯示了日本政府採取了不同於區域競爭,和資源分配首重都會的傳統作法,落實區域均衡和重視農業與大自然的政策

反觀馬總統的三都十五縣新行政區域規畫,仍流於傳統視野,秉持強大者恆強大的巨型城市競爭論,而忽略區域公平與均衡發展、資源配置的合理性及對大自然和農業資源的重視,且違背適宜人居注重農糧資源的發展新潮流。

事實上,台灣M型的政經空間結構,這背後正是財政資源政治分配、政府產業政策(如以農養工、科學園或工業區位選址)等長期作為下扭曲的後果,如今的升格條件,竟要由這些扭曲的力道和結果來決定,不僅是不合理,更將強化「強者恆強」的發展定律,並拉大都會和城鄉的差距。

城鄉的落差、資源分配的懸殊貧富的差距,都將把台灣激化為對立的內戰社會,而不是人均霑其利的願望、福利和財富的良善社會。

參考資料:北縣升格過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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