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慧學啟迪51
李鈞震7.5.2009
1. 德萊斯頓:政治的目的,在建立容易為善、難於做惡的社會。
2. 波普:秩序,是天國的首要法律。
3. 史賓賽:在所有的人未獲得自由以前,誰也無法獲得完全的自由。
4. 彌爾頓:除了善良的人以外,誰都沒有辦法衷心地去愛自由。不善良的人,所愛的並不是自由,而是放縱。
5. 歌德斯密:法律,抑制窮人,但富者卻支配著法律,這就是不正義的社會。
6. 蕭伯納:明白事理的人,使自己去適應這個世界;不明事理的人,卻在設法使世界適應自己。
7. 斯各托:把完善的教育,遺留給子女,乃是最佳的遺產。
8. 史麥爾斯:勞動,教育身體;學習,教養心靈。
9. 史賓賽:教育最大的目標,並不是知識,而是行動。
10. 季彭:任何有水準的人,都要受兩種教育,第一、來自學養豐富的教師,其次,自我教育。
11. 迪茲雷利:無知,絕對無法解決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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