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27日 星期二

台灣必須與東協簽訂FTA

 

【摘要10.27.2009趙文衡 蘋果】依據統計資料顯示,台灣機械設備業今年第2季的外銷比為55%,也就是說台灣機械業的產出中有55%銷到國外,有45%銷至國內市場。在外銷國家中第一名是中國大陸,占機械業外銷的31%或總產出的17%。第二名是東協國家,占外銷的16%或總產出的9%。

假設有一個機械業的典型廠商(A廠商),其銷售市場分布狀況與上述總體市場分布狀況一致,即總產出的45%銷售於台灣市場,17%銷售至中國大陸,9%銷售至東協國家。

那麼,在東協加中國FTA生效後,A廠商銷售至大陸與東協市場的產品將遭受威脅,這些產品約占總產出的26%,比率不可謂不大。A廠商可能的因應方式是出走至大陸或東協國家生產,以免除出口的關稅。其中又以外移至大陸的可能性最大。

A廠商不會這麼做,因它最大銷售市場國內市場,占有高達45%的比率,如果外移至大陸,產品自大陸回銷台灣須課以關稅,加上其他限制,可能會對占銷售45%的國內市場造成威脅。所以A廠商可能的選擇是忍受大陸與東協市場的損失,而仍留在台灣固守台灣市場。這也就是為什麼在近十幾年來的出走潮下,仍有許多廠商死守台灣的原因之一。

兩岸一旦簽訂ECFA,將使情勢扭轉,A廠商布局也將徹底改變。在簽訂ECFA之後,A廠商固然可以重拾在大陸市場的競爭力,但因為台灣與東協國家間未簽訂FTA,故還有對東協9%的損失無法復原。要徹底解決此問題的方法,就是外移至大陸。

簽訂ECFA後,A廠商若外移至大陸,將會獲得很大利益。首先,由於ECFA的簽訂,A廠商可在大陸生產並以零關稅出口至台灣,仍可完整保留台灣市場,原先固守台灣市場的原因因此消失。

其次,若移至大陸生產,A廠商可更容易擴大在大陸市場的銷售,同時也可以用較低的成本生產。最重要的是,外移至大陸還可以維持在東協國家市場的競爭力,不但可以保住原先9%的市場,還可以隨著大陸簽訂更多的FTA,開拓更多的新市場。這是留在台灣所無法得到的利益。

所以A廠商會極力鼓吹簽訂ECFA,並且在簽訂(生效)後出走至大陸。若ECFA可以強化保障台商在大陸的投資,那A廠商的出走決心就更為堅定。即使一些不打算出走的廠商,亦將面臨已出走廠商,以更便宜價格輸入台灣市場的威脅,形成「大陸台商」打「台灣台商」的自相殘殺的局面,這也會促使原先不想出走的廠商出走。

要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,只有台灣在簽訂ECFA同時與東協簽訂FTA,如果只完成前半部,對台灣弊大於利,這種協定不如不簽。筆者也要呼籲大陸,兩岸合作要平等互惠,才能有利於兩岸關係長遠發展。

ECFA明顯的將掏空台灣產業而有利於大陸。期望大陸不要再阻止台灣與其他國家簽訂FTA,以使台灣人民可以真正享有兩岸合作的果實。【台灣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、美國馬里蘭大學國際政治經濟學博士】

參考資料:ECFA 163萬勞工受害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