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22日 星期四

行銷地方之美 罰不罰?

【劉宜/中國時報2009.10.22摘要】今年金鐘獎節目行銷獎,頒給由高雄市大力協助拍攝而成的公視連續劇《痞子英雄》,昨天NCC對置入行銷的節目開罰,讓許多電視人不解:「置入行銷已是國際趨勢,在不景氣的時刻,更是增加預算的方法。現在各縣市搶著和娛樂事業結合促銷觀光、發展經濟,這不也是置入行銷嗎?怎麼這裡鼓勵、那裡罰呢?」

《痞子英雄》拍攝前做好全程規畫,獲得高雄市政府各單位的全力配合,高捷開放整晚供劇組拍攝。鏡頭下,呈現高雄之美,成功帶動高雄觀光,雙方均受惠。去年的電影《海角七號》帶動墾丁觀光,目前拍攝的電影《艋舺》有台北市政府的協助

電影《不一樣的月光》、三立電視台戲劇《那一年的幸福時光》有宜蘭縣政府經費獎勵。接著高雄市政府又大力支援電影《黑色神話》、《魚狗》,高雄縣也有樣學樣的藉電影《彈簧床》行銷。業者質疑畫面裡大量出現這些地方之美,又有預算支援,NCC怎麼界定置入行銷?

【摘要2009.10.22林上祚/中國時報】資本主義社會,商品訊息本來就充斥在生活空間,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身為電視主管機關,的確應該在新聞報導與廣告之間,畫出一條紅線,但精品、美食、汽車、房地產等消費新聞,到底有哪些是用錢買來的?有哪些是業者無心過度報導?NCC開罰時要拿捏分寸。

中天〈文茜的夢想驛站〉報導台中金典酒店遭罰,同樣是介紹美食,非凡大探索介紹過這麼多家小吃店,每一則報導提高了業者知名度。好萊塢電影挾著龐大的廣告預算,每每在上檔前,就有新聞節目甚至像國家地理頻道、Discovery頻道為其暖身,例如刺殺希特勒的電影上檔前,就會有相關的紀錄片先在有線電視上看到。

NCC不認為非凡大探索有新聞置入,因為這些小吃店,「可能」沒有購買新聞置入的能力。但對於商業利益更為龐大、有能力巧妙包裝的跨國性置入,NCC也沒有能力掌握,因為境外頻道廣告購買行為遠在天邊。

NCC號稱沒有立場,但不代表內部沒有「泛道德主義」,中天新聞播出夜店出奇招,打出半裸男男接吻,NCC係以「妨礙公序良俗」移送,年代新聞台播出的「好攝之徒到日本拍AV女優」,移送的理由則是新聞置入。到底何者才是「妨礙公序良俗」?,NCC該如何認定?

【摘要2009.10.22朱梅芳/中國時報】中視、中天播出的《周日大精彩》遭NCC罰款,中視表示NCC此處分不符合程序,將提訴願。年代新聞說,新聞根本不知該怎麼做,之前報導路邊攤「好大雞排」,畫面遠景被拍到電話號碼一、二秒鏡頭,即被罰二十萬,年代認為,NCC懷疑新聞台有打廣告收費嫌疑,就去調查清楚再開罰,否則報導路邊攤美食也被罰幾十萬,新聞實在太難做。

新聞台被NCC開罰後,得先繳清罰金再提訴願,尤其各台的罰金採「累計制」,各台只會愈罰愈多,現在被罰怕了,一則新聞報導播出來,什麼都不能拍到,但又擋不掉,全靠「馬賽克」處理。畫面上滿滿都是「馬賽克」,實在很畸形。

另民視、中天、TVBS新聞涉嫌替三重「麗寶之星」建案打廣告,民視、中天各遭六十萬元重罰,TVBS因未入建案內部拍攝裝潢,逃過一劫。中天表示將上訴,民視說,該報導非民視新聞部製作,不予置評。

李鈞震:

1、 置入性行銷,本來就應該可以。廣告可以播,沒有理由新聞報導不能廣告。

2、 廣告不實,自有《消保法》伺候;藝人不實代言,也會觸法。電視新聞節目,如果代言出問題,如同做假新聞,再來罰也不遲。

3、 新聞報導美食,觀眾不知去哪裡吃,報導有何意義?如果怕廣告,那報導政府的政績,如同為特定政黨廣告,不也是置入性行銷?

4、 難道播馬總統的新聞,必須打馬賽克,以免為「統一」置入性行銷?播阿扁新聞,必須打馬賽克,以免為「台獨」置入性行銷?

5、 置入性行銷,代言是否出問題,應該由電視台自行負擔風險;如果觀眾反應不佳,等於信用度報銷,一定會影響公司生存,如同做假新聞,不罰也活不下去。

參考資料:

用多大的窗戶看世界?

公眾利益 才是新聞的崇高理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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